12月4日,家住赣县沙地镇西山村的朱先生致电记者称,今年10月28日,他妻子搭乘一亲戚摩托车去喝喜酒,途经赣县五云镇五云桥附近时,被一辆逆行的皮卡车撞倒,造成重伤住院。事后,交警认定肇事车主陈某负全部责任,可是陈某却以“无能力”为由拒付医疗费。 当日下午,记者在赣州市人民医院见到了朱先生,其妻子肖女士因车祸导致左腿骨折,现在医院治疗。朱先生告诉记者,10月28日下午3时许,他妻子搭乘一亲戚摩托车去喝喜酒,途经赣县五云镇五云桥附近时,突然一辆逆向行驶的皮卡车横撞过来,其妻子当场从摩托车上摔下,身负重伤,后被紧急送到赣县人民医院治疗。 让朱先生难以接受的是,妻子受伤住院后,肇事车主陈某只付了1万元钱,现在事故责任已认定,由陈某承担全部责任,可朱先生每次打电话给陈某索要医药费时,陈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。朱先生说,由于伤情严重,11月19日,他妻子由赣县人民医院转到赣州市人民医院治疗,目前已花去6万多元,自己垫付了5万元,而这些钱大部分是向亲戚朋友借的。经过治疗,肖女士的伤情大有好转,可由于陈某拒付治疗费,肖女士随时面临无钱进一步治疗的窘境。 记者从朱先生拿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看到:“驾驶货车的陈某靠左侧逆向行驶,撞到了骑摩托车直行的肖某妹,负有全部责任。” 采访中,赣州市人民医院脊柱外科医师张树芳告诉记者,事故造成肖女士的左下肢骨折,经过实施左腹位内杠切开供应手术,目前恢复效果很好。因为是个复合伤,肖女士需要一个后期治疗,费用还需2万元左右,如果家属不能续费的话,可能会延误治疗。 随后,记者根据朱先生提供的电话,与肇事车主陈某取得了联系。电话中,陈某一再说:“我没有这个能力,他们要走法律程序,该怎么样就怎么样,叫我拿钱,我没有这个能力。”接着记者又电话采访了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沙地中队的谢警官。谢警官说,根据此起事故的责任认定,他们提出让陈某支付3.4万元(含保险公司的1万元)给伤者治疗,如果陈某不予支付,家属可通过司法渠道来解决。 既然陈某已经缴纳了交强险,那么后期的医疗费用,法律上又如何鉴定呢?记者就此采访了江西海融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。李健认为,本案中,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,认定肇事方负全部责任,受害方的一切医疗费用,应该由肇事方全额承担。因肇事方先行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,之后的费用不愿意支付,受害方家庭困难,又没有能力支付剩余的治疗费用,受害方应向法院起诉,要求剩余的医疗费用由肇事方先行垫付,如肇事方不愿意,可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。至于其他造成人身伤害的费用,等治疗结束后再另行主张权利。(记者余书福) |